价值:我国的珍宝艺术品,据我盲估,至少是现有黄金储备的几倍甚至十几倍
随着人们市场经济观念的深化,开始懂得黄金的金融价值,皆把收藏黄金饰品,作为一种保值、增值的理财方式,再也不相信将来要用黄金做厕所的宣传了。
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已占世界第二位,人民币也有望成为国际货币,但黄金储备仅为美国的1/8,中央银行仍缺乏足够的财产权证来作质押。然而国外许多银行等金融企业,除黄金外,还以珍宝艺术品收藏,当作类似于黄金储备的质押权证。早在1928年至1933年间,苏联因取消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而面临经济困难,斯大林就向西方国家出售一批艺术品,换回7500万美元的外汇。这批艺术品当时贱卖了,实际价值约22亿美元。目前,德意志银行收藏名画等艺术品1万余件,瑞银集团,更达4万多件。前些年破产的美国雷曼兄弟集团,就收藏有大量艺术品,破产后举办3次拍卖,拍出1000多万美元用于还债。但这仅冰山一角,大约还有4000多件精美艺术品,价值3至5亿美元。可见艺术品收藏,成了这些金融机构的重要财产权证。这一做法很值得我国借鉴。
我国虽然黄金资源有限,已探明总储量为6238吨,但珍宝艺术品资源却十分丰富。这是由世界最大文明古国地位所决定的。我国不仅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,而且人口众多,自古占人类1/4甚至1/3,如今仍占1/5。虽然人均GDP仅两宋时曾为世界第一,但经济总量却一直居世界各国之首,即使鸦片战争前夕,中国仍占世界GDP的40%。除农业生产外,主要依仗庞大的手工业生产,创造出巨大的财富,包括精致无比的手工艺术品财富。
联合国教科文组织,通常把可移动的文物称作文化财产,把不可移动的称作文化遗产。可移动的文化财产,即古代艺术品遗存,我国却为世界最丰富的。这不仅由于我国几千年来,拥有世界人数最多的手工业者队伍,他们刻苦耐劳,技艺高超,一件精品要花费几年甚至一辈子的心血,完全凭手工精雕细刻。这是任何机器生产所无法代替的,确实拥有相当的含金量。另外,中国历代统治者,一直将这些珍宝艺术品当作财富与权力的象征,广为收藏。加上中国人信仰,人死后在阴间依然存在,因而特别重视墓葬及陪葬品。历代帝王自登基起,就开始为自己设计修建陵墓,投资之多,工程之浩大,陪葬品之豪华丰盛,是任何国家无法比拟的。各级王公贵族,也紧紧相随,把当政时的巨大财政盈余,除供生活享受外,尽数带入坟墓,以供死后享用。普通百姓无钱,就用纸扎的房屋珍宝等,在下葬时焚烧,供死者享用。
因此,中国的各种珍宝艺术品,或流于上层社会之收藏,或作陪葬品保存于墓穴中。这些墓穴为了防盗,皆修建得十分隐蔽、深藏而难以寻找。几千年来中国拥有150多位皇帝,每位皇帝又册封众多后、妃、王公、国戚,加上同代的各级封侯、大臣等贵族,这种墓葬的总数足以万计。
每个陵墓皆有丰厚的陪葬品。最近在汉水上游钟祥市,发现明代一座梁王墓,共挖掘出陪葬品5000多件,其中3000多件为珍宝艺术品。陕西凤翔县,拥有秦始皇19位祖先的墓葬,仅秦公一号墓,就发现了3000多件陪葬品。
既然伪造的“玉衣”,被评估值24亿元,那么多真的存于国库与民间的珍宝艺术品,要值多少钱呢?那么多尚未被发现,仍深藏于地宫里的珍宝艺术品又值多少钱呢?那么多当代艺术家的大量优秀作品又值多少钱呢?
这真是一个难估的天文数字,希望文物部门与文化部门能作出较准确的评估。依笔者盲估,这笔财产至少是我国现有黄金储备的几倍甚至十几倍。而且它又同目前的黄金一样,具有珍稀性、不可再生性、可收藏性、可质押性。倘若如此,等于我国银行资产的质押储备,可以扩大几倍至十几倍;等于国库中又增加了几千吨到上万吨黄金储备。这将为人民币的国际化,为我国人均实际拥有财富量,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物质支撑。这些是我们最为智慧、勤劳的祖先,遗留给如今子孙们的一笔巨大财产。我们要珍视这笔财产,保护好这笔财产,运用好这笔财产。这才上对得起祖宗,下对得起后代,切不可因有思想枷锁,而成为不识货的 “败家子”。
这正如同“稀土”资源一样,因藏量丰富反而贱卖。“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”。因大量拥有,反而不认识其价值。这个教训值得深思:放下枷锁,立地成富。
出路:加快发展文化金融产业五项注意
十七大报告曾提出,“培育新的文化
业态”。文化产业同任何产业一样,其最高产业形态为金融化。因此,培育新的文化业态,就必须培育文化金融产业。这不只是指金融业如何通过抵押信贷等来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,为其提供充足的资金。更主要是转变观念,打开思路,认识文化艺术品所具有的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,从而把艺术品当作一种新的金融工具,一种新的资本,一种新的生产要素,来参与市场的生产与流通过程。使艺术品这类金融资产,得到最佳的资源配置,不仅发挥艺术品的文化功能、历史功能,而且也发挥其金融功能与资本功能。
首先,要转变观念,制定法规。由于长期的思想禁锢,要转变这一陈旧观念,目前尚存在巨大社会阻力。但思想阻力迟早要克服,封闭已久的财富宝藏,迟早要被打开。这是无法抗拒的历史潮流。
我们要依据《宪法》第22条,国家保护珍贵文物的规定,并对具有80条内容的《文物保护法》和69条的《拍卖法》,作适当的修改,允许适量(如10%)珍贵艺术品,合法上市与出口等。为文化金融产业的发展,提供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,使其能更快健康发展,以适应当前快速膨胀的形势。
其次,国家要成立权威的评估机构。艺术品虽同贵金属黄金一样,具有财产属性、金融功能,但对黄金的鉴定、成色评估等,皆有十分精确的科学测试方法。而门类繁多的各项艺术品,包括现代与古代的,要作出真伪与价值水平的鉴定、评估,则十分复杂。我们常将珍贵艺术品称作“无价之宝”,意味“价值连城”,但若不作出现价评估,这“无价”就等于“零价”,反而一钱不值。然而目前,又随意审批商业性文物鉴定机构,北京就有上百家,鱼龙混杂。有的给钱就出鉴定证明,使赝品、伪物充斥于市。而“假作真时真亦假”,使珍宝艺术品市场缺失诚信,造成混乱。
第三,掌控定价权,捍卫国家文化主权。由于我国长期不重视艺术品的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,中国各类艺术品的定价权,一直由国外拍卖行与收藏市场掌控。这不仅低估了我国许多珍宝艺术品的价格,他们还通过定价权来左右我国当代的艺术品创作方向。有些国外艺术品基金,故意用高价收购一些水平并不高的作品,把某种艺术流派热炒,来误导中国艺术家的创作走向。这不利于我国当代艺术创作的繁荣。
第四,艺术品资产要公私兼顾,以公为主。作为金融资产的黄金,大量用作国家储备,存于中央银行国库中,但国家每年也拨出相当数量的黄金,投放市场,或做纯金金条,或制作各种首饰及纪念品,供民间收藏增值,以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,目前民间拥有黄金,约为国家储备的1/5。艺术品也应同样如此,并受《物权法》保护,不得侵犯。
第五,构建文化金融的产业链。为了发挥艺术品的金融动能,使之成为投资产品,以繁荣金融市场,就必须构建适合其自身特点的产业链。除继续完善目前已有雏形的艺术品银行、艺术品信托、艺术品基金、艺术品拍卖、艺术品交易包括份额交易等等之外,还应当发展艺术品保险业,对艺术品真伪及其风险进行担保,以减少投资者的风险。还要发展艺术品的专用运输业、库藏保养业、包装及维修业、展览业等。这将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链,不仅增加新的就业门类,还为艺术品市场的发展,提供周到的服务。
总之,艺术品具有财产属性与金融功能,也是当今经济市场化、全球化的一个新生事物。由于长期意识形态影响,我们一直对此缺少认识,存在巨大盲区,必须解放思想,重新认真思考。
另外,我国作为世界上历史悠久、人口最多的东方文明古国,拥有人类有史以来,最为丰富的古代艺术品宝藏,可至今我们仍“不识庐山真面目”,许多地区守着无比众多的财宝仍要脱贫,犹如抱着金饭碗在讨饭。试想这些珍宝艺术品,若埋藏在发达国家,他们将会如何大肆炒作呢?因此,我们必须摆脱 “败家子”作风,珍视祖先留下的这笔丰厚财产,保护好,运用好。
这可能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又一个新特色、新课题,也是一个新机遇。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,用好这笔财富。
(来源:北京青年报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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